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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文章来源:福建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5-08-04 1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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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全面上升
福建高院: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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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詹旋江 发布时间:2015-08-03 15:46:28 打印字号: | |
 
  记者从7月31日召开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分析会上获悉,今年以来,福建高院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审判执行总体态势稳中有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收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全面上升,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据介绍,今年1至6月福建全省法院收案数、结案数、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6.24%、8.32%、5.34%,福建高院收案数、结案数、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47.62%、49.92%、33.65%。5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80442件,当场立案率为98.07%,比全国平均值高出8个百分点。全省法院已设置合理区间的24个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中,20个指标在合理区间内或优于合理区间。福建高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省法院系统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针对抓好今年后5个月执法办案工作,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在履职尽责、服务保障上做加法、见实效,在加强办案、审判管理上做加法、见实效,在突出重点、改革创新上做加法、见实效,在“互联网+司法审判”、信息化建设上做加法、见实效,在党建队建、保持先进上做加法、见实效,在狠抓落实、提升效能上做加法、见实效,圆满完成全年结案目标任务。要找准司法服务保障新福建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大力加强涉台、涉生态、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铁路运输等审判工作,为建设新福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挖掘与运用司法管理大数据,做到“异常点实时监测、异化项精确锁定、异动区及时标划”,使审判活动与司法行为始终沿着正常的轨迹前行,确保全年结案增长与收案增长幅度相适应。要认真学习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改革的目标、方向、尺度、标准、牛鼻子,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进“三库”“四网”“七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信息化3.0版,着力打造 “阳光法院”“智慧法院”。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法官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要弘扬求真务实、拼搏奉献精神,向焦裕禄、谷文昌、邹碧华和詹红荔、黄志丽等先进典型对标看齐,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新福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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