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
泰宁法院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
近日,泰宁法院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该院连续三届蝉联了此项殊荣,为文明泰宁、文明三明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一是成立精神文明工作小组,对各项活动抓落实、见成效;二是联合本院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具有法院特色的文明志愿者服务活动,今年共计深入5个社区乡镇,开展志愿服务12场,广受好评;三是加强对外联络,与其他省级文明单位开展互动有无的交流活动,共计开展交流志愿者服务活动3场;四是成立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为互联网的文明摇旗呐喊,该网络服务队共计发帖100余篇,跟帖3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