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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城镇台前路32号4层住宅房地产

文章来源: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18 09: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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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7日10时至2022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张永春、林世桂共同所有的位于杉城镇台前路32号4层住宅房地产。

1、标的物位于:杉城镇台前路3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30018-1、20130018-2号;建筑总面积:167.4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该房屋建成于:2012年;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总层数:5层
     2、土地所有权证号:泰国用(2012)第1830、1831号(终止日期:2081年06月20日);土地使用权总面积: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

3、评估价:91.2万元;变卖价:65.66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特别注明:
    1、此次评估拍卖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未注明的设施,请竞买人与产权所有人自行协商处置。

2、此次拍卖标的物房屋暂未腾空且为出租状态,腾房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看样确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
    七、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变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特别提醒:本次变卖标的物仅为被执行人张永春、林世桂共同所有的位于杉城镇台前路32号4层住宅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30018-1、20130018-2号);该房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
    金融业务咨询联系电话:温经理1361581847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78-783875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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