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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龙湖镇南坑村林权面积为129亩森林资源资产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5 15: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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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102510时至2022102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8/04;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泰宁县龙湖镇南坑村林权面积为129亩森林资源资产

    1、标的位于:福建省泰宁县龙湖镇南坑村;林权面积为:129亩;林权证号:泰政林证字(2004)第09632号(林地使用期至2046年12月31日);林种为用材林;树种主要为毛竹。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2、评估价:236453.92元起拍价:160788.66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起拍价即保留价。
 

特别注明:
1、林权面积非官方测量机构测量,请竞买人以实际看样为准,林权交割以最终实际测量为准。
2、该森林资源资产是否被纳入生态公益林等事宜,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费用、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林权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及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98-7832591

联系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泰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至2022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2年11月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并到泰宁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林地使用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福建省泰宁县龙湖镇南坑村林权面积为129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泰政林证字(2004)第09632号(林地使用期至2046年12月31日)]该森林资源资产是否被纳入生态公益林等事宜,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费用、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598-783259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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