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勇与肖欣、邓玉婷、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上诉状副本公告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告
王伟:上诉人邹勇与被上诉人肖欣、邓玉婷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0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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