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 正文

妙龄妻拒同房 无奈夫诉离婚

文章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15-07-22 08:23:38 
字号 [ ]
 
妙龄妻拒同房 无奈夫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07-21 10:19:46


 

本网讯(胡朝英)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是世间对完美爱情的描述,可向成与妻子雪兰结婚一年多,雪兰一直躲避向成,并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其同房共同生活。向成试图通过各种方法,愿望还是落空。万般无奈之下,向成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并要求雪兰退还礼金11万元。近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离婚纠纷案。

2014年2月初,30岁内向腼腆的向成经人介绍与二十岁的妙龄女孩雪兰相识,10天后两人自愿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举行了隆重的婚礼。然而向成期待的新婚之夜竟是与雪兰聊天度过的,向成以为雪兰是因为年轻害羞,不放在心上。可是婚礼后的第三天雪兰就回了娘家,此后雪兰一直躲避着向成,即使雪兰的父母赶雪兰回向成家,也只是在向成家住一天或二天。两人虽在一张床上,但雪兰总是侧身睡一边,向成主动给予热情,雪兰总是无情地拒绝,两人形同兄妹。

雪兰回娘家,父母又会叫她回夫家。为了更好地躲避向成,2015年春节过后,雪兰选择不辞而别,南下广东打工,并把手机号码也换了。向成多次到雪兰娘家找雪兰,但其父母也不知雪兰的去向。直至今年端午节雪兰才回家看望父母,闻知雪兰回来,向成再次找到雪兰并要求其回家一起过生活。但雪兰甩下一句:“我一辈子都不会见你了。”心灰意冷的向成,决定结束这段无爱无情无性的婚姻,6月26日向成来到覃塘区人民法院石卡法庭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要求雪兰退还礼金11万元。

在法院送达应诉材料给雪兰时,经法官多方了解情况,得知雪兰是家里的独生女儿,自小都很得父母宠爱,凡事都顺着她。高中毕业后不愿上大学,待业在家的雪兰不愿去找工作,父母帮忙找的工作她都觉得辛苦或工资太低不愿做。这时,有亲戚介绍条件不错的向成给雪兰认识,雪兰父母觉得向成成熟、稳重、老实、脾气好,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便与亲戚极力促成了这一桩婚姻。

了解情况后,主办法官先做雪兰父母的工作,然后再耐心疏导雪兰,向其释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听着法官严肃而不失柔情的话,雪兰承认,结婚一年多,其在向成家总共住不够十天,因自己一时还难以接受和一个男人同床共枕,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面对向成的热情,雪兰不敢投入怀抱,同意与向成离婚。至于礼金11万元,因举行婚礼时已购买了价值约5万元的陪嫁物品,且这些物品雪兰几乎都没用过,雪兰只愿退还6万元。向成还是坚持要求退11万元礼金,陪嫁物品归雪兰所有。当法官了解到大部份陪嫁物品是按向成家的要求量身定做的这一情况后,与向成分析、权衡拆装、损失的实际情况,最终向成同意了法官的方案。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雪兰与向成离婚,雪兰当庭一次性退还礼金6万元给向成。

上一篇:盗窃惯犯两月内偷6辆电三轮领刑“四进宫”     下一篇:少女因同名同姓被误作“小三”遭毒打住院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金湖西路206号 邮编:354400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