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 正文

前公关总监朋友圈晒员工工资 公司称其泄密索赔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4 08:28:26 
字号 [ ]
 
前公关总监朋友圈晒员工工资 公司称其泄密索赔
 
2018-04-23 21:10:50 |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颜斐
  认为曾任公司公关总监的关女士在朋友圈发布员工的工资数据构成泄密,北京一家公司以商业秘密被侵犯为由,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公司称,关女士曾是该公司公关总监,负责新媒体运营。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曾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工资薪酬属于商业秘密,关女士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也有相应约定。2015年11月,公司与关女士解除劳动合同。此后,因工资问题对公司不满,关女士于2017年10月11日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该公司三名员工的工资数据,而公司员工的工资相互之间是保密的,只有财务和高层领导知晓。关女士的行为严重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删除朋友圈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庭审中,原告公司指出,因同行业工资是保密的,工资泄露后会影响到公司的竞争力。而关女士称,她当时的岗位只有她一个人,负责编辑内容发送公众号,在工作中接触不到其他员工的薪资信息,也未打探过。后来与原告打劳动仲裁官司,有同事向她反映他们的工资有问题,自己便发了相关的朋友圈。目前,涉案信息已删除。

  “我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发过后也没有人向我打听相关信息。”关女士还称,这三名员工的实际工资与她发布的数字不同。而薪资也不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应有秘密性、保密性、实用性,其没有构成侵权。但公司表示,关女士发布的数字正是涉案员工的实际收入。此案将择日宣判。

上一篇:黑客侵入网上商城窃7万余元获刑 自称“替天行道”     下一篇:广东3名男子利用销售VR眼镜传播淫秽物品获刑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金湖西路206号 邮编:354400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