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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在南京机场高速飙车 被判处拘役4个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7 09: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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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在南京机场高速飙车 被判处拘役4个月
 
2018-05-06 18:45:3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崔佳明
  今年2月26日,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在南京机场高速飙车。5月6日,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飙车男子史某伟已被南京市雨花台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今年3月22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称,被告人史某伟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史某伟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的宝马牌摩托车上路行驶,并于2018年2月26日16时许,为寻求刺激,违反禁令标志驶入南京机场高速,由南向北超速行驶。史某伟驾车在机场高速一共行驶14.3公里,平均时速为184.5公里,其中部分路段最高时速达到了294.55公里。期间,史某伟还在高速公路上多次曲线穿行超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反交通法规变道十余次以上。法院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人证言、行车记录仪、监控录像、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史某伟危险驾驶罪名成立。

  法院一审判决后,史某伟未提出上诉,5月3日判决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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