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新香与杨孟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新香与杨孟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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