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在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与被告陈怀毅、江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在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与被告陈怀毅、江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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