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欧阳金秀与被告廖成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欧阳金秀与被告廖成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参加旁听。
二0一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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