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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邹碧华同志学习 为天平增光添彩

文章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15-06-05 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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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需要榜样。全国优秀法官邹碧华同志就是在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涌现出的杰出榜样,是新时期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人民司法的新标杆,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燃灯者”。

邹碧华同志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组部追授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荣誉称号,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这样的殊荣前所未有,邹碧华当之无愧。

英魂已逝,浩气长存。邹碧华同志是全国法官的骄傲,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

向邹碧华学习,学习他什么?邹碧华生前说:“我不能改变世界,但是我可以改变我周围的部分世界,我不能改变周围所有的人,但是我可以改变周围一部分人。”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把事业当目标,把推进公平正义当己任的工作态度的责任担当。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融入到工作目标中,把做好本职工作,提服务技能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和追求。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不把群众利益当小事,甘为人民公仆的崇高精神和情怀。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服务好、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敢于打破常规,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魄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树立勤于思考,善于谋划,能发现问题、会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就是要树立敢于突破常规,勇于探索创新,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魄力和勇气。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奉献精神和时代楷模。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学习先进、不断奋进,争先创优、不甘平庸的思想意识和人生追求,传好继续领跑的接力棒。

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法官当如邹碧华”,通过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在今后工作中要把“邹碧华精神”内化于心、实化于行,以榜样为动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积极凝聚司法正能量,争做新时期人民满意的好公仆,甘当法治“燃灯者”,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单位: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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