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是指在法院决定开庭或开庭审理案件时,因为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况,而推迟审理案件时间的诉讼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上一篇:什么是行政官司? 下一篇:什么是一审?什么是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