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 正文

泰宁法院被市中院评为“2015年度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奖”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3 09:12:46 
字号 [ ]
 
泰宁法院被市中院评为“2015年度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奖”

710,全市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召开,该院以优异的成绩被中院评为“2015年度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奖”。据了解,该院报送的五篇学术论文全部获奖,3篇论文获得二等奖,2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创历年学术研讨会最好成绩,已连续三年被中院评为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奖。

近年来,该院通过与福州大学法学院建立院校合作机制,加强学术、法学理论等方面的指导。为提高学术成果,该院积极为学术骨干创造,给予学术骨干一周写作假,并选派到福州大学法学院开展学术交流,福州大学法学院指定专门辅导老师,为该院学术骨干一一指导学术论文。

 

上一篇:周强王乐泉在“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强调 建设一流智库提升涉外审判水平 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篇:周强在河南新县调研时强调 发扬革命老区优良传统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金湖西路206号 邮编:354400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