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 正文

县委第六督导组组长江日胜 到泰宁县人民法院指导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5 16:29:46 
字号 [ ]
 
\
    54上午,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组长江日胜带领县委第六督导组成员到泰宁县人民法院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章首先向督导组汇报了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开展的情况。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中,我院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部署,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活动计划,观看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片,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进一步树立了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

江日胜组长充分肯定我院在第一环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阶段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到整个实践活动的始终;二是要做好学习笔记,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三是要统筹谋划好下一阶段工作,党组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要早谋划、细谋划、科学谋划。

上一篇:泰宁县人民法院 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影《焦裕禄》      下一篇:三明市委第八督导组副组长梁学龙 到泰宁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金湖西路206号 邮编:354400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