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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委第八督导组副组长梁学龙 到泰宁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5 16: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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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下午,市委第八督导组副组长梁学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部督导组组长、县政协原主席梁清荣与县委第六督导组成员一同到泰宁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章及在家的院领导一同参加了座谈会。

梁学龙副组长一行首先参观了我院党建活动区及院史文化展览馆,并对我院党建工作、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随后,市委督导组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翻阅资料等,全面掌握我院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开展的情况。再翻阅相关材料后,市委督导组对我院开展第一环节的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县法院在第一环节开展的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学习计划较为饱满、听取意见有成效、规定动作基本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市委督导组肯定我院第一环节工作的同时也对如何更好地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及下一阶段的部署提出新的意见和要求:

一是要继续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部分党员干部在学习笔记中存在记录不全,学习教育计划内容还需更加丰富完善,要把学习教育贯穿到整个实践活动中。

二是要做好规定动作、自选动作要出特色。在第一环节中部分规定动作做的不够到位还要在下一阶段再部署、再学习、再教育;自选动作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开展,提炼特色活动成果。

三是要继续加强与上级督导组的沟通交流。督导组对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起到了监督指导的作用,各参学单位要加强与督导组的沟通联络,并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是要做好听取意见的归类整理。对于在听取意见环节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归类整理,列明意见清单,针对意见逐一提出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听取意见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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