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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4 18: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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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高法〔2013〕192 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本院各部门、福州铁路运输法院:

现将《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 年6 月9 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马上就办”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法院党组部署精神,现就全省法院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干警、职工。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发动。各级法院要采取党组会、全院大会、周一廉政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教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等,促进全体干警职工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理念,践行要求,落实责任,创新举措,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自觉行动和良好作风,切实增强公正高效履职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自查整改。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一是在工作理念上,是否把“人民”二字放在心中,是否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意识。着重检查是否存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淡薄,大局意识不强,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办案不公,释法说理答疑不深不透,办案环节不规范等情况,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二是在工作流程上,是否流程规范、环节简化、时限合理。着重检查在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宣判送达、财产执行等环节有无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规范法律适用,自觉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对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决策部署、领导签批、交办事项,有无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情况。三是在工作作风上,是否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积极作为。着重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的实施办法等情况,坚决纠正享乐主义、奢糜之风,公款吃喝、吃拿卡要,违规用车,铺张浪费等现象。四是在工作效果上,是否效率提高、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着重检查办案是否做到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等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对照整改。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和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将自查整改情况于8 月15 日前报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三)全面梳理。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明确要“办”的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承办人、完成时限、结果公布等,跟踪落实,及时推进,确保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办”的状态,启动“办”的程序。对审判执行、息诉息访等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排期、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对系统内部办文办会办事,大力推进信息化办公。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事务办理时效约束,根据轻重缓急,规范办理时限,做到快接受、快行动、快落实,立说立行,不让工作事项积压延误。

(四)优化流程。一要公正高效均衡结案。深入开展流程节点管理、审限监控、程序监督以及流程运行态势研判等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审判绩效考评活动,对审判执行工作,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诉讼周期,尽可能快速、高效地审结案件,避免拖延甚至超审限,确保公正高效均衡结案。二要优化诉讼窗口服务。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建设,严格落实首办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做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力求快捷及时,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加强判前说理、判后说法、查后咨询、信访接待等工作,给人民群众留好“第一印象”。三要高效办理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无会周”规定,倡导“开短会、说短话、发短文”,精简文件,精简会议,精心办文、悉心办会、细心办事,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行。

(五)作风教育。深入推进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和审判一线干警为重点,认真落实“八个一”的具体任务(即召开一场动员会议、集中一段时间学习、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议、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正反典型教育、开展一次司法作风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好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的意识,强化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强化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操守,切实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立查快办。一是明确受理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统一由信访室接待引导,对投诉举报事项统一由机关效能办受理。二是及时分类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有关立案、审判、执行、听证等诉讼程序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接待、释明,确保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妥善处置;对来信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按照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依法依规按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反审判纪律、作风粗暴、态度冷淡、工作效率低下、文书差错等问题,机关效能办要在5 个工作日内将投诉问题交有关部门处理,或直接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做好释法析理、正面引导工作。三是及时落实反馈。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对当事人反映事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调查,并在30 日内办结反馈;对实名举报的,效能办要及时向投诉人答复。对在机关效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改进。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要把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作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作表率,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考评督察。把推进“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情况纳入年终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纳入干警个人绩效考评,促进作风转变和质效提升。省法院分阶段对全省法院开展巡视督察、专项检查,各级法院经常性开展效能检查,日常督察,围绕理念、作风、效果等方面加强整改落实,做到边整边改边提升。

(三)强化追责问责。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效能告诫实施细则和推行“马上就办”的有关规定,按照机关效能投诉事项“路线图”,加大整治庸懒散拖问题力度,防止办案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扯皮。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四)及时总结提升。坚持以点带面,及时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表现突出的个人、部门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工作落实。

抄送:最高人民法院;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直

机关工委,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3 年6 月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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