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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范梅容、艾秋学、余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文章来源: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4-11 0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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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164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范梅容、艾秋学、余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0一六年四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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