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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6年11月2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高爱四、严全兰、刘吉春、张忠臣、高爱三、陈爱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文章来源: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11-15 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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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16112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高爱四、严全兰、刘吉春、张忠臣、高爱三、陈爱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0一六年十一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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