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文学作品 > 正文

让法律的阳光平等地温暖每个人的胸膛

文章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15-11-26 09:16:13 
字号 [ ]
 
让法律的阳光平等地温暖每个人的胸膛
作者:周颖君    发布时间:2015-11-25 10:38:59


 

    接触每一个个案的夜晚,我暴露在黑暗氛围中的思绪,会异常活跃于宁静的夜里。就像脱缰的野马意图踏进人世间纷杂各异的内心,然后竭力寻找一根能够牵引心灵的绳系,让心灵安然归宿。“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时常在我的脑海中徘徊。

    弥尔顿曾说“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在法律的目光下,即使是以熊熊的火焰“灼伤”违法者,制止了逾越者侵犯守法者的正当利益,实现了保护目的,但是,这并非法律生活的全部。法律建立的最终指向是人类的幸福,法律能否成功治愈社会人的心灵诟病,照亮人类前行的法学之路,这是法律完美发挥效能的价值所在,是司法工作者实践的目标,也是人类对法律更深层次的期盼。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洲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官不在大小,位不在高低,只要心中有黎民,百姓便能感知。在我国加强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官职责的神圣就在于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社会关怀的力量。“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法学家爱德华巧妙地一语道破法官与法律的微妙关系。

   “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宋鱼水的故事让我们读懂了一位最美丽女法官铁骨柔情的一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公正,才是实现‘胜败皆服’的灵丹妙药。法官不仅要把个案的公正标准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让走进法庭的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到法的精神。在审判之外,也要给当事人公正的对待。只要司法实现了公正,赢了官司的固然“心服口服”,输了官司的照样“不得不服”。

    无言,却有力;无香,却深邃。法官与当事人应当保持距离而不是保持冷漠。在严谨地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同时,法官的铁骨柔情可以融化人们心中的恐慌和冰冷,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人文的关怀,使被告人认罪服法,使被害人的心灵得以抚慰,播撒出公正的阳光,让公正的裁决向人民传递着法律“道是无情却有情”的温暖,让百姓感受到法官“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力量。

   “以勤勉之镐缩短黑夜,以法律之犁开拓黎明”,法律人的价值在于向社会播撒正义的种子。仅有健全的法律并不能实现公正的价值目标,公正更深层次的涵义在于法官通过司法活动彰显和弘扬公平正义的精神和理念,只有让法律的阳光平等地温暖每个人的胸膛,才能让人类精神照亮我们的法律之路。

  (作者单位: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

上一篇:再感“微笑是最美的语言”     下一篇:浅谈邹碧华的担当精神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金湖西路206号 邮编:354400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