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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4 18: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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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接省高院明传,近期,我省基层院连续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给法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现将省院明传原文转给你们,各基层院收到转发的省院明传后,领导应引起重视,要切实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按照省院明传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干警日常廉洁教育工作,发挥廉政监察员、监督员作用,督促干警廉洁自律。

附:《关于进一步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通知》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通知

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

    近期,我省基层法院连续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给我省法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各级法院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即将召开的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治院,全面推进以严明征集纪律为重点的纪律建设,以保持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坚持“两个最大限度”工作目标,努力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一、高度重视,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坚持经常抓、长期抓、领导抓、抓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党建队建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反腐倡廉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为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高度警惕,努力消除队伍隐患。各级法院要坚持廉政周例会、队伍思想作风月分析联席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注重发挥制度的实际功效,经常性的全面深入分析队伍思想状况和干警思想动态,做到“了然于胸”。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问题干警”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一人一事廉政教育,“拉袖子”、敲警钟。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使队伍中的小问题不至发展成大问题,使个别问题不至发展成普遍问题,力争防范于未然,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高度关注,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各级法院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七条禁令”,对我行我素,敢撞“高压线”、敢于触犯底线的干警,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双重领导,认真协助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强与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沟通联系,特别在查办案件方面,自觉接受上级业务监督指导,主动请示汇报,及时上报案件信息材料,并加强与当地纪检、检察、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横向联系,互通信息,掌握情况,争取查办案件的主动权。要扩大查办案件效果,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警、完善一套制度。

四、高度负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以对法院事业敢于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用自身人格魅力凝聚力量,带好队伍,作好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率。

各中院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基层法院,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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